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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协商会

助力“十年禁捕” 共护一江碧水——市政协“推进我市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月度协商座谈会侧记

发布时间:2022-06-30  来源:黄石日报  返回上页

 

  长江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


  黄石坐拥七十多公里长江段,禁渔责任重于泰山。2020年7月21日,市人民政府发布《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黄石段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明确长江鄂州艾家湾(与黄石港区交界)以下至阳新县富池天马岭江段,自2020年7月21日起实行为期10年的全面禁捕。


  自长江“十年禁渔”启动以来,黄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长江大保护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禁渔工作要求,全力打好禁捕退捕攻坚战,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禁捕退捕工作“双胜利”。今年4月,市农业农村局被农业农村部长江禁捕退捕专班评为全国长江禁捕退捕先进集体,体现了农业农村部、省禁捕办对我市禁捕工作的充分肯定。


  29日下午,市政协召开月度协商座谈会,历时三个小时的时间,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环保志愿者与相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协商交流,提出真知灼见,为推动我市长江禁捕工作汇众智、聚合力。


  铁腕执法 让“禁渔令”落地有声


  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水域有4个,分别是长江黄石江段、保安湖鳜鱼保护区、猪婆湖花魚骨保护区和阳新富水水库关联水域,涉及大冶市、阳新县、黄石港区和西塞山区行政区域。


  时间跨度长、流域范围广、管控任务重,如何打好长江“十年禁渔”这一场持久战?


  按照“不漏一船、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求,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按时上报信息、签订退捕协议、处置退捕渔船,精准做好渔船渔民信息建档立卡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全面。目前全市建档立卡渔民736人已全部退捕,563艘渔船处置已全部完成。


  铁腕方能护江。我市印发《关于在全市重点水域开展禁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建立非法捕捞有奖举报制度,成立由市公安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的联合执法一组、二组,制定联合执法机制,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销售等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29次,出动执法人员25567人次、执法船艇2674艘次,检查农贸市场、水产经营户、大中型餐饮单位11768户次。清理违规网具487张,查办电鱼等非法捕捞案件68起,查获涉案船舶6艘,查获渔获物4269.7公斤。


  成绩值得肯定,但也必须注意到,我市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然高发,影响了全面禁捕政策的落实。


  “随着长江渔业资源快速恢复,垂钓人员越来越多,工具、手法不断翻新,渔获物总量越来越大,垂钓职业化、锚鱼专业化、可视装置科技化等趋势明显,一人多杆、一线多钩等现象普遍存在。”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非法捕捞案件整体增长态势较为明显,其中新型捕捞方式已渐渐成主流。”市政协委员柳琴解释说,在以往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中,被告人一般采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常见方式,近两年,五花八门的新型捕捞工具不断出现,如武斗竿、地笼网、空钩延绳钓、光诱捕鱼、超声波捕鱼等,“法院审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中,被告人采用新型捕捞方式的案件占比高于七成,同比增加三倍之多。”


  柳琴委员建议及时关注新型捕捞方式,统一裁判标准尺度,“相关行政部门要及时关注行政执法中因新型捕捞方式产生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人民法院要加强研究,及时更新审判理念,统一司法裁判标准尺度,保障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


  江鱼要“禁捕”,更要“禁售”。


  截至5月份,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计开展执法行动4630次、出动执法人员24046人次,检查水产品加工企业3387次、辖区内水产品经营销售市场主体45268户次。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共计56条,查处涉渔违法案件44起,有效打击了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相关违法行为。


  为了斩断涉渔违法交易链条,黄旭东委员建议要充分整合执法力量,依据《长江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查处非法销售无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全力打击长江流域各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斩断地下交易产业链。


  “要进一步完善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日常监管、行政执法、信息上报、工作督办、责任追究五大常态化工作机制,实现无非法捕捞渔具产销、无长江江野生鲜交易、无长江野生江鲜招牌、无长江野生鱼类菜品的工作目标。”黄旭东说。


  转产安置 退捕渔民生活有保障


  “十年禁渔”能否长久禁得住,渔民转产就业是关键。


  我市按照“退得出、留得住、保稳定、不返贫”的要求,狠抓转产保障,确保渔民就业参保落实到位,着力解决退捕上岸渔民生产生活问题。


  据市人社局二级调研员熊萍介绍,禁捕退捕以来,我市严格落实《关于印发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集中攻坚方案的通知》,对退捕渔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政府给予补贴,加强创业指导、培训和跟踪服务。共纳入符合参保条件退捕渔民678人,提供职业培训1859人次,开展职业培训114人次,转产安置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渔民560人,同时过渡期生活补助资金和渔民养老保险金补助资金全部按标准兑付到位。


  由于退捕渔民普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缺乏其他就业技能,加上近几年受疫情和汛情双重影响,转产安置多为临时性、低收入岗位,灵活就业占比过高,渔民转产就业稳定性偏低,随时失业隐患依然存在。


  “我市退捕渔民年龄主要分布在40-50岁和50-60岁两个层级,整体参加就业培训的意愿不高,甚至对学习新的生产技能抱有排斥心理。”市政协委员马小林进一步指出,针对退捕渔民“一人一策”开展帮扶工作频次少,贴合渔民就业意愿、适合渔民技能专长的企业岗位的爱心岗位信息少,培训模式相对单一等因素,是制约转产就业质量提升的不利因素。


  “要为退捕渔民编织就业保障‘民生网’。”市政协委员张黎阳建议加强退捕渔民就业、创业、培训等动态信息监测,提供精准“一对一”安置帮扶。对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加强创业指导培训和政策扶持服务,确保渔民转好产、就上业。按政策规定做好退捕渔民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参保、补助、转移接续等服务工作,确保渔民无后忧、安下心。


  会上,马小林委员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拓宽转产就业渠道。政府要进一步统筹整合资源,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多渠道开发协助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如从退捕困难渔民中遴选组建护渔队伍参与禁捕巡护工作,转化安置一批;加强对水产养殖企业对接,针对退捕渔民鱼类熟练度高、适应捕捞环境等特点进行培训,提升就业一批;通过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发放经营主体吸纳退捕渔民一次性就业补贴,新增吸纳一批;引导退捕渔民参与乡村振兴建设,鼓励退捕渔民因地制宜发展池塘养鱼、鱼虾稻混合种养、果蔬采摘、休闲垂钓等特色种养业和服务业,推动就近就地转产就业,创业带动一批。


  提升技能培训成效。对有较强转产就业意愿的渔民针对性开展更长时间、更高质量的教学培训,稳步扩大培训规模,持续提升培训质量,切实提高相应技能熟练度。加强培训与就业衔接力度,形成企业支持、政府补贴共建机制和相对完善的渔民对口培训体系。对有创业意愿的退捕渔民,重点开展适合退捕渔民特点的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等渔业产业领域的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优化培训方式,对退捕渔民比较集中的乡镇,通过送培训下乡入户,制定贴合村民作息的培训时间来提高退捕渔民培训的参与率和有效性。


  做好持续跟踪服务。建立供求信息库,针对渔民特点,筛选保洁、包装、仓管类等岗位,定期向渔民推送,提升就业帮扶针对性,实现就业精准帮扶;建立市、县(区)、镇、村四级联动机制,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落实定期摸排、跟踪监测、情况上报、包联走访、落实保障、督办指导的责任。通过电话联系、上门服务、短信联系等多种形式了解并实时更新退捕渔民动态情况,定期收集就业状态、就业意愿、培训需求等,确保信息畅通、就业帮扶畅通,共同发力做好退捕渔民就业工作。


  对于贫困、年老、患病、无劳动能力、无再就业能力的重点人群,马小林特别指出要进行兜底帮扶,通过政府补贴补缴等方式,加强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实现生产生活有保障,生活水平不降低。对到期的公益性岗位进行清理,优先用于兜底安置大龄、劳动力低下的退捕渔民。


  生态保护 呵护母亲河绿水长流


  桃花流水鳜鱼肥,青山绿水江豚回。


  多年前,时任黄石长跑协会秘书长的熊忠武,带领20多名“保护江豚发烧友”组成“黄石江豚长跑队”,在“微笑精灵”主要栖息地和常出没江段,通过志愿者接力的方式动员更多群众为拯救江豚而行动。


  如今,一支老中青少组成的巡护队伍,依旧常年奔跑在长江边,迎着江风,顺江而下,寻找排污点,默默守护着一江清水。


  在保护长江渔业资源的同时,也更需要不断改善水生生态环境,保障江河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为共同保护母亲河,近年来,我市出台《黄石市沿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将“绿满长江”(含造林绿化、矿山生态修复、码头复绿等)纳入沿江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完成精准灭荒18.39万亩、沿江造林5526亩;完成“五边区域”“长江干支流”等重点区域塘口治理225处,治理面积6.3万亩;组织开展“绿盾”专项行动,目前已完成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126个问题整改及销号。在2019年度全省水污染防治考核、2020年度全省省控跨界断面水质考核以及全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专项治理标志性战役考核中,黄石水环境质量均获评优秀等级。


  我市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水生态问题仍然是长江流域最主要的问题,长江保护修复任重道远。


  座谈会上,大家纷纷认为,要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探索绿色发展模式,切实提升长江水域生态功能。


  胡军委员建议,要重点加大尾水提标投入、生态修复投入和污染整治投入。开展长江及入江支流的环境整治工作,通过提升改造护岸、河道冲浆清障、清淤疏浚、修护垮塌河堤、清除河道垃圾、整治问题码头、清理畜禽养殖污染点等方式,扩大治理污染面积。建立常态化空气、土壤、水环境监测机制,安排专项资金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辖区内的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并形成监测报告,及时反馈存在问题。监测报告作为项目考核的重要依据,与项目绩效管理形成挂钩,倒逼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体制,提升长江水域生态功能。


  “禁捕区域流域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权限规定,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准入关。”胡军表示,对于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相关法定规划和可能对禁捕区的区域水环境质量造成严重影响的建设项目,要坚持一律不批。


  宣传引导 营造全民禁捕良好氛围


  期望“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好景象,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共生格局,实实在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愿景,也需要社会大众的积极参与。


  委员们在专题调研中发现,相关部门对国家禁渔政策调整的宣传不够,群众对禁渔期、禁渔区的调整划定了解不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禁用渔具层出不穷,国家虽然先后在多部法律或规范性文件中列举了禁用渔具种类,但部分被告人对自己所用捕捞工具是否属于禁用渔具认识不清。


  问题在水里,根子在脑里。


  张黎阳委员建议,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报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公开公布长江禁渔制度、禁渔法规、禁渔范围、禁渔时间和举报电话,让“十年禁渔”工作妇孺皆知、入脑入心,实现“江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要依靠、发动群众,培养护渔员、志愿者,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形成群防群治良好局面,共同抓好长江黄石段禁捕工作,共同促进长江黄石段绿色发展。


  黄旭东委员进一步提出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时对照12345、12315热线中获取的群众投诉或举报的线索,督促当事人尽快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重视平台监管,采用“互联网+监管”的模式,线上线下监测密切结合。在发放《禁捕公告》《禁捕承诺书》的基础上,在城区农贸市场及大型餐饮店门头悬挂宣传横幅,并着重加强集贸市场、商超、餐饮服务店面门头禁渔滚动字幕宣传。通过传统媒体和互联网,进行线上线下、网内网外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物的舆论宣传。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长江“野味”,倡导文明理性消费,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及龙头企业示范作用,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和公开倡议活动,形成人人参与的共治格局。